校团字〔2021〕111号
各院级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高学校共青团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团中央组织部《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和《吉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就在全校院级团组织中开展2021年度基层团委考核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中旬至12月底
二、组织领导
2021年度基层团委考核评价工作,由校团委统筹安排,成立考评工作小组,负责考评具体工作。
三、方法步骤
(一)实地调研。学校考评工作小组对各基层团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一是听取汇报。召开核查工作调研座谈会,由院级团委书记介绍年度团委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二是调研资料。考评工作小组调阅查看必要的制度文件、新闻报道等相关支撑材料,了解基层团组织有关工作进展和执行落实情况。三是调研访谈。考评工作小组选取一定数量的团员青年代表、团支部书记代表进行个别谈话或集体座谈,了解学院团委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落实的评价及意见建议。
(二)述职评议。校团委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各基层团委书记要按照学校团委年度工作部署,围绕本单位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既要总结工作的成绩成效与特色做法,也要梳理短板弱项。述职时间不超过4分钟(需准备PPT)。
(三)理论考查。校团委组织党团知识考试,考核对象为各基层团委书记,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年度基层团建工作考核评价,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工作,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团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以考评工作为契机,查找工作落实中的差距与不足,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二)强化结果运用。本次考评结果将作为学校共青团2021年度“创先争优”评比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会以适当方式反馈至各院级团委。
五、有关说明
(一)工作佐证材料、述职展示内容为各学院团委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相关工作。
(二)述职评议会及理论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季
联系电话:85166554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