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和《关于举办吉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项目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吉林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20日,全校全面开展活动阶段。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将艺术展演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和传统节日相结合,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努力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形成“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2023年5月20日——2023年6月20日,全校展演项目评选阶段。在全校广泛参与的前提下组建评审团,对各单位提交的相关类别展演项目进行评选,将本校展演总结和公示后的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级展演活动组委会,参加省级集中展演。在省级展演中获得一等奖的节目、工作坊、艺术作品及案例,将有机会参加全国现场展演。
项目报送方式:各单位将报送内容整合为压缩包形式,并命名为学院(培养单位)名称,不同类别项目应各自建立对应文件夹,发送至邮箱duyanwei@jlu.edu.cn。或在工作日8:00——16:30,以优盘形式送至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344室。
项目提交时间应不晚于2023年6月20日,过期文件将不予纳入评选范围。
六、奖励办法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和优秀案例奖。
优秀组织奖面向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面向获奖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和学生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
优秀创作奖面向本次展演活动的原创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
个人专项奖面向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健康管理方案和安全预案,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单位要将艺术展演活动与美育建设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活动记录制度,鼓励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三)各单位要以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85166976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