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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我校优秀大学生兼任朝阳区基层团组织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点击: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团中央关于“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工作部署,为补充长春市朝阳区社区共青团工作力量不足的现实情况,充分发挥我校大学生的优势,扛起社区共青团发展的大旗,同时丰富我校大学生深度参与基层政府运转的实践经历,增加其就业、考公,选调的核心竞争力。拟从我校选派优秀大学生到朝阳区兼职担任街、镇团(工)委副书记职务,协助相关负责人做好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一、兼职时间

20236月—20246

二、兼职单位

朝阳区街、镇团(工)委

三、工作内容

协助朝阳区团区委及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做好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开展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的基层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增强大学生深入一线,服务基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结合专业特长协助组织策划各类团青活动,如思想引领、普法教育、心理疏导、课后服务、青少年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

3.围绕本地青少年发展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4.配合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团组织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及开展服务中心大局各项工作等等。

四、基本要求

1.中共党员,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较好的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未经允许不得在个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与兼职单位工作相关内容;

4.学生本人具有兼职意愿,能够保证全程、全身心参与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同学需慎重考虑自身时间安排,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本次选派活动一经录用,原则上不能临时退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由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出具书面材料;

3.校团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综合面试等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填写报名表,上交至学院团委,各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资料审核与院内初选,择优推荐不多于2人,于519日(星期五)16:3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报名表、信息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鼎新楼C33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ludovw@163.com,文件名格式统一为“朝阳区选派在校优秀大学生兼任基层团组织副书记报名表+姓名+联系方式”。

人:侯博宇

联系电话:0431-85166558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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