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书记景俊海在“奋斗有我‘就’在吉林”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学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在新时代吉林振兴发展实践中谱写青春华章,让学生通过走进吉林省内机关、大型国企,体验政企运转状况,在实习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了解国情民情社情、全面成长成才。校团委拟开展“吉林大学大学生在吉林省、市直属机关单位、吉林省各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吉林省大型国企实习计划(鼎新实习计划)”。
一、实习时间
暑假期间(具体时间结合单位实际安排)
二、实习单位
吉林省检察院及其附属院
三、实习内容
1.政务观察。了解吉林省检察院及其附属院工作运转情况、在岗职工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内部集体活动、与机关领导干部和青年公务员进行对话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四、招募对象
1.面向校内各学院,重点考虑二年级、三年级的本科生及研究生,要求符合检察院相关工作专业。
2.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推荐具有考取吉林省选调生和公务员意愿,并计划留吉就业的大学生。
五、基本要求
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较好的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身心参与实习实践工作。
六、报名事项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6月30日(星期五)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报名表(附件1)、信息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至鼎新楼C33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ludovw@163.com,命名为“学院+鼎新实习计划(吉林省检察院及其附属院)党政机关暑期实践报名材料”。
联 系 人:侯博宇 张富尧
联系电话:0431-85166558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