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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完成2023级学生《形势与政策Ⅱ》课程实践教学部分成绩统计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点击:

各基层团委:

为顺利完成2023级《形势与政策Ⅱ》课程实践教学部分成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形式与政策Ⅱ》理论课程已经结束,为了在下学期本科教学评估之前完成成绩的最终评定,需要在2024830日之前完成实践成绩的收集与认定,逾期不再接收。由于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40%,没有实践成绩或理论成绩均视为《形势与政策Ⅱ》旷考,需申请“重修”。除“缓考”外,理论成绩不保留。

2.请各基层团委参考《吉林大学志愿服务纳入本科课程体系考评细则(2023年修订版)》(附件1)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考评细则。

3.根据各学院考评细则,综合学生实践情况,核算出2023级学生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Ⅱ》课程实践教学部分的成绩(成绩须为整数)。

4.成绩提交要求如下:

1)请各基层团委下载登分册并填写实践成绩(附件2,不得改动原有格式,不得自行增减学生,成绩须为整数,务必给所有学生登分,没有实践成绩填“0”并注明原因);转专业同学在其姓名所在位置填写成绩。

2)纸质版成绩单须由团委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3)纸质版成绩单与电子版成绩单分数必须一致。

5.请各基层团委于2024830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鼎新楼C338,并将电子版材料存入U盘现场存档。考核原则、考核办法、上报材料等其他说明详见附件4


联系人:侯博宇 张宇栋

联系电话:0431-85166558 17808045927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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