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切实加强和促进吉林大学共青团各项工作,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按照《吉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吉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校团委计划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基层团委考核工作,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及个人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比对象
基层团委、团支部、团干部(教师、学生)、团员
二、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1日—3月28日
三、组织领导
由校团委统筹安排,成立考评工作小组
四、具体安排
(一)基层团委、团干部(教师)考核评比
1.学院自评(3月11日—3月21日)。各基层团委参照《吉林大学基层团组织考核细则 (试行)》(已下发)进行自评,并提交佐证材料。自评表及佐证材料于3月21日(星期五)16:00前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报送至鼎新楼C338办公室。
2.考核小组复核(3月24日—3月28日)。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各学院提交佐证材料对学院提交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3.述职答辩(时间待定)。校团委组织召开述职答辩会,各基层团委书记、团委负责人要按照学校团委年度工作部署,围绕本单位2024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答辩,总结工作的成绩成效与特色做法。
申报“先进基层团委”的组织、“优秀团干部(教师)”的个人,填写《吉林大学2024年度先进基层团委申报表》(附件1)、《吉林大学2024年度优秀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于3月21日(星期五)16:00前报送至鼎新楼C338办公室。
4.学校考评工作小组将结合学院自评表、现场答辩情况评选2024年度先进基层团委、优秀团干部(教师)。
(二)团员、团干部(学生)、基层团支部考核评比
1.院内考核(3月11日—3月21日)。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团员、团干部(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学院团员、团干部(学生)、团支部考核工作。
2.院内评比(3月24日—3月28日)。
(1)评审。各基层团委召开院内评审会,评审优秀团员(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5%)、优秀团干部(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2%)、先进团支部(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10%)。
优秀团员:各团支部参照《吉林大学“五星”团员量化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评选出本支部“五星”团员,并向所在基层团委推荐,各基层团委经民主程序在“五星”团员中确定优秀团员人选。
优秀团干部(学生):各团支部经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向所在基层团委推荐,各基层团委经民主程序确定优秀团干部(学生)人选。
先进团支部:各参评团支部结合日常工作,准备申报材料,向基层团委提交先进团支部申请,各基层团委经民主程序确定先进团支部。
(2)公示。各基层团委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吉林大学2024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4),于3月28日(星期五)16:00前将电子版打压缩包(命名:XX学院2024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信息汇总表)发送至houby@jlu.edu.cn,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鼎新楼C338办公室。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考核工作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佐证材料、现场述职展示的成绩等均应在时间段内。
2.申报“先进基层团委”、“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的组织、个人应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度“创先争优”申报条件》(附件5)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