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引导青年学生投身基层实践,了解党政机关工作流程,拓展自身综合素质,切实加强实践育人效果,同时搭建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同吉林大学青年学生的交流平台,提高就业竞争力,学校拟择优推荐若干名同学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实践时间
2025年7月初(为期一个月)
二、实践单位
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三、实践待遇
(一)山东济南
1.住宿方面,统一安排实习大学生入住人才公寓。
2.城市间往返交通、上下班交通由学生自行承担,统一为市内集体活动做好车辆保障。
3.各接收单位负责为实习大学生购买人身保险,安排工作午餐、加班晚餐。
4.实习期满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接收单位开展实习鉴定,为实习大学生出具实习证明。根据实习大学生出勤率及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5.市直部门和区县实习,按每个工作日100元标准,给予最高2000元/月实习补贴,后期据实列支。国有企业实习,由接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发放大学生实习补贴。
(二)新疆阿克苏
1.接收单位承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食、宿及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补贴标准按往返火车硬卧票予以报销。
2.提供实习补贴:硕士研究生补贴4000/月;博士研究生5000/月,补贴按月发放,不足月的按相应层级平均单日金额核定发放。
3.对在阿实践的学生,符合地区人才引进条件的,根据个人意愿,纳入地区引进人才计划的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入编。
4.在阿实践期间参与解决现实难题并取得明显成效,科研攻关、项目进展取得重大突破,可根据成果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基本要求
1.面向在校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2.政治素质较好,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正直,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中共党员、参军入伍、获得表彰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4项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
4.组织纪律性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全程参与暑期社会实践。
五、报名事项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根据岗位信息(附件1)填写报名表(附件2),上交至学院团委,于6月19日(星期四)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名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至鼎新楼C338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ludovw@163.com,文件名格式统一为“学院+济南、阿克苏实践行实践报名材料”。
联 系 人:侯博宇
联系电话:0431-85166558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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