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由吉林大学M·M学习研究会、文学院暨新闻与传播学院联合举办的 “公交车坠江之问——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的后续思考”集体学习活动在东荣十楼文学院咖啡厅举行。
10月28日,重庆万州区发生了公交车坠江事件,由于公交车司机和一女乘客发生争执进而互殴,致使公交车失去控制坠入江中,造成了十五名市民遇难。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M·M学习研究会就这一社会热点作为选题,举办了此次沙龙活动,并邀请了新闻传播学院的霍顺老师、林海曦老师作为嘉宾。活动气氛轻松活跃,同学们踊跃发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两位老师先是带领大家共同探索了涉事四方当时的心理状态,并对当时事故发生的前前后后几十秒进行了复盘,随后来自各个学院的同学们结合本专业的知识,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法学院的同学结合民法和刑法的知识,推断公交车司机在受辱后可能存在意图扩大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的想法,哲学社会学院的同学则提出了笛卡尔的二元论,认为中国归根到底是权利本位向义务本位过渡的社会。林海曦老师援引古今中外的例子向我们多方面剖析此事件,霍顺老师引用孔子三季人的典故来说明不要妄图说服认知不在一个层面上的人。
两位老师对同学提出了一些建议,要秉持和而不同的理念,多角度看问题,并且要避免看问题的视角太过极端。霍顺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他说:“我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活动,讨论的主题和思辨的角度都非常不错,同学们发言的深度真的令老师刮目相看,很多看问题的想法很好,并且能感受到同学们身上很强的社会责任感,理论就是要和实践结合在一起,实践才是落地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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