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学生争先创优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单列指标,纳入学校评奖评优工作体系,参评奖项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中表现优异、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以《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三、评选程序
1、10月8日—10月9日,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提交申报材料;
2、10月10日—11日,校团委根据学习及工作表现开展初评,产生推荐人选,并报至相关学院,与学院共同开展考核;
3、10月12日—13日,各学院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进行审核,与校团委共同确定拟获奖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公布各项评奖指标;
4、按照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5、10月14日—15日,获奖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优秀学生干部或单项奖学金奖项,
6、校团委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学校。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校团委统筹负责,各学院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组织审核。
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已获评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者,不得在学院再次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或单项奖学金。
五、联系方式
张大权 85166555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