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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  点击: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学生争先创优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评奖评优单列指标,纳入学校评奖评优工作体系,参评奖项为“校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学生组织中表现优异、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以《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三、评选程序

1108日—109日,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提交申报材料;

21010日—11日,校团委根据学习及工作表现开展初评,产生推荐人选,并报至相关学院,与学院共同开展考核;

31012日—13日,各学院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和工作表现进行审核,与校团委共同确定拟获奖名单,由学生工作部公布各项评奖指标;

4、按照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51014日—15日,获奖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优秀学生干部或单项奖学金奖项,

6、校团委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学校。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校团委统筹负责,各学院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规定组织审核。

2、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已获评校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者,不得在学院再次参评校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学生干部或单项奖学金。

五、联系方式

张大权   85166555

 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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